昨晚約了舊同事飯局,同席有前上司太陽蛋和大佬晴朗兄。今次飯局的主要目的,是為了將要遠征賭埠發展的太陽蛋踐別。
席間,講到應否讀個學位的問題,兩位持相反意見:身處管理階層的太陽蛋,深感一張沙紙的重要;而一向閒雲野鶴、笑傲江湖的晴朗兄,對一紙浮名不感興趣。而嘍囉有幸遲左幾年出世,一早囉左個量產學位,所以在此問題上冇乜意見。而吸引嘍囉思考的,是晴朗兄的一句「只需要向自己負責」。
以前,嘍囉真的以為做人只要能做到「只需要向自己負責」就已經足夠。不過近年發生的許多事情,週遭的人的行為,不論是好是壞,是有意還是無意,都會對你做成影響。原來「自己」並不是只包括自已一個,是我中有你,你中有我。「向自己負責」所負的責,究竟有多大多重,當中的尺寸應該如何決定呢?思考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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